股東撤資如何納稅?看看2個案例!
上傳時間:2020-06-29 10:20:51瀏覽:0
內容摘要:案例一甲公司實收資本1000萬元,有2個自然人股東,A股東占比40%,B股東占比60%,目前甲公司賬面上盈余公積2000萬元,未分配利潤3000萬元。由于內部問題,A股東撤資收回款項5000萬元。請問:A股東撤資,如何納稅?答復:1、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5000萬元2、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1000萬元*40%=400萬元3、應納稅所得額=個

案例一
甲公司實收資本1000萬元,有2個自然人股東,A股東占比40%,B股東占比60%,目前甲公司賬面上盈余公積2000萬元,未分配利潤3000萬元。由于內部問題,A股東撤資收回款項5000萬元。
請問:
A股東撤資,如何納稅?
答復:
1、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5000萬元
2、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1000萬元*40%=400萬元
3、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5000萬元-400萬元=4600萬元
4、財產轉讓所得的個稅=4600萬元*20%=920萬元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41號公告)規定:“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
案例二
甲公司實收資本1000萬元,有2個法人股東,A股東占比40%,B股東占比60%,目前甲公司賬面上盈余公積2000萬元,未分配利潤3000萬元。由于內部問題,A股東撤資收回款項5000萬元。
請問:
A股東撤資,如何納稅?
答復:
第1步:確認投資收回,即初始出資的部分=1000萬元*40%=400萬元,沒有稅;
第2步:確認股息所得,即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即(2000+3000)*40%=2000萬元,免征企業所得稅;
第3步:確認投資資產轉讓所得,即5000-400-2000=2600萬元。
企業所得稅=2600萬元 x 25% = 650萬元
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五條規定: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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