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簽訂了10年房屋租賃合同,每年租金100萬元,10年共計1000萬元,請問合同印花稅如何繳納?
上傳時間:2020-06-01 09:46:06瀏覽:0
內容摘要:疑 問企業簽訂了10年房屋租賃合同,每年租金100萬元,10年共計1000萬元,請問合同印花稅如何繳納?答 復房屋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印花稅即要繳納,因此你企業簽訂了1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100萬元,合同總金額1000萬元,則應一次性繳納印花稅=1000萬元*0.1%=1萬元。參 考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
疑 問
企業簽訂了10年房屋租賃合同,每年租金100萬元,10年共計1000萬元,請問合同印花稅如何繳納?
答 復
房屋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印花稅即要繳納,因此你企業簽訂了1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100萬元,合同總金額1000萬元,則應一次性繳納印花稅=1000萬元*0.1%=1萬元。
參 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即印花稅的繳納采取正列舉的方式,只有在稅目稅率表范圍之內的才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否則不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
3、《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4、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在訂立、領受應稅憑證時貼花。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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